前英國首相貝理雅一口清脆透明的英文,全國公認是他個人研製而獨創。貝理雅聽不出任何地方腔調,連BBC最標準的廣播英語,也沒有「貝腔」之玲瓏精確。貝理雅創造了自己的一口英語腔調,英國平民沒有因為他做了首相,趨炎附勢爭相模仿。今日貝理雅不幸因為伊拉克戰爭的污點聲名狼藉。他那口英語講得再高尚動聽,似乎也不為英國人原諒。
香港學生去英國讀寄宿學校,只需潛移默化,說好英文,不必刻意模仿人家的口音。「說好英文」與「說牛津口音的英文」是兩回事:「好英文」文法正確是基本要求,指語句、用詞、隱喻、典故,有豐富的諧趣。而你可以是半島酒店下午茶的一位經理,只懂得說Which Tea Would You Prefer?Earl Grey Or Breakfast Tea?將這句話的口音練到與安妮公主一樣,但「講多一句」即時舌頭打結。
不要誤會,我不是指香港學生不應該擺脫港式口音。當你去到寄宿學校,會發現從前香港Band 1中學的課室那位Miss所說的Physics那個Phy音,不是拖長的Fee,而是短速的Phi。
「黃昏」的英文字,發音也不是「伊焚靈」,而是「E-F-ning」。因為香港的小孩先學了「雙數」(Even)這個字,然後Evening就是Even後加ing。對不起,Evening不是這兩組詞彙加起來之簡單,而是「夏娃」(Eve)再加Ning。因此「除夕」叫New Year’s Eve而不是叫New Year’s「伊芙」。
同樣地,Manchester那個重音在Man,而永遠不可以是中間的Chest。Communist的重點在開頭的Com音,而不是中間那一個。Birmingham人人都知道怎樣讀,但十個香港學生,十個都不會讀正確Manchester。
這種港式英語,除了口音之外,錯在音調(Intonation)。許多人將口音和音調混為一談。其實能講正確的音調就足夠,口音不必刻意磨滅,正如天生一層黃皮膚,無法、也不應該漂白,雖然我明白,天生的黑頭髮可以隨意染成金黃。
即使將頭髮染金黃又有甚麼用?眉毛仍是黑的。我見過東方人染金髮,也沒有忘記眉毛也染金,但很可惜,金髮和金眼眉與那雙黑色的眼珠還是不配搭,觀之十分突兀。
因此,即使李光耀和鄧永鏘爵士保留了點自己母語的口音。此一本色,就像他們的黑色瞳孔一樣。
中國人可以加高鼻樑,女士可以隆胸,但目前為此,我沒有見過一樣醫學美容能將棕黑瞳孔變成藍色。若英語不是母語,費盡努力講牛津口音,就像想將眼珠的瞳孔變為藍色一樣徒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