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百元的馬拉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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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真的好喜歡跑步。大約半年前,在瘋狂工作和感情路上碰壁後,我開始自暴自棄,飲食不平衡,由一個不健康的肥仔「進化」成不健康的瘦仔。

 

可能你會羨慕,瘦有甚麼不好?但這種只有工作沒有運動的生活實在令我個人意志低落,也令人生像失去了靈魂。

 

「試下跑步啦,會叫返醒你個人,好有用。」對於朋友一句,我起初不以為然。直到有一次…

 

我是個經常帶銀包不帶錢出街的人。記得那天下班倦極了,我截了輛的士回家。去到半路,我才發現自己銀包只得一百蚊。

 

「司機大哥,跳錶跳到$50蚊我就落車啦,唔記得帶錢。」

 

結果,我家住屯門深井,在汀九附近我就要下車。「反正都在這裡了,跑吧!」然後就一鼓作氣由汀九跑回家。

 

起初以為自己一定捱不了要打電話求救,一向沒做運動的我,莫說跑步,連平時打桌球都要一cue抖十分鐘。一直向著夕陽跑,一直心想「我好攰,好攰,真係超攰」但卻沒有退路了,因為我身上沒錢。

 

只有一個信念堅持我跑畢全程-「跑埋去啦!就到啦!」然後帶著滿身汗水,氣都喘不過來,但極度滿足的感覺回家。

 

做人也是一樣。無論你是學生還是在工作,難免有辛苦氣餒的時候。如果中途決定放棄不堅持,你就永遠停留在自己的comfort zone裡,不會開拓新的世界。只有肯堅持到最後,跟自己說要跑完全程的,才會在汗水中看到閃爍的夕陽倒影,而為之覺得滿足。

 

那天開始,我時常只帶一百元坐的士,讓自己追趕著夕陽。由最初的五、六公里,跑到現在的半馬,一點都不容易,但每一秒都值得。我下年一定參加馬拉松,你呢?你的馬拉松如何?跑埋去啦!就到終點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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